1、明清皇宫
1987年被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授予世界历史文化遗产。
2、颐和园
1998年被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授予世界历史文化遗产。
3、长城
1987年被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授予世界历史文化遗产。
4、天坛
1998年被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授予世界历史文化遗产。
5、承德避暑山庄
1994年被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授予世界历史文化遗产。
6、平遥古城
1997年被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授予世界历史文化遗产。
7、周口店北京人遗址
1987年被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授予世界历史文化遗产。
8、丽江古城
1997年被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授予世界历史文化遗产。
9、苏州古典园林
1997年被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授予世界历史文化遗产。
10、秦始皇陵及兵马俑坑
1987年被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授予世界历史文化遗产。
历史文化遗产,是指具有历史、艺术、科学价值的建筑物、雕刻品、绘画、文物、碑文和其他具有普遍价值的文物;具有建筑风格组合的突出价值的建筑物或者建筑群;由在历史、美学、民族等方面具有突出普世价值的人与自然,如紫禁城、兵马俑等。